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 資源回收資訊網
最新消息   :::
*
2019/05/01 (自由時報電子報) 7/1起這些地方禁用一次用塑膠吸管 環保署教你替代法
*
分享到 分享到FaceBook 分享到Plurk 分享到Twitter 列印此公告
字級大小: | (預設) |

環保署建議這些業者可選用的替代方式包括,直接喝、紙吸管、生物可分解塑膠、竹吸管、不銹鋼吸管、矽膠吸管。(記者劉力仁攝)

環保署建議這些業者可選用的替代方式包括,直接喝、紙吸管、生物可分解塑膠、竹吸管、不銹鋼吸管、矽膠吸管。(記者劉力仁攝)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爭論已久的塑膠吸管限用政策將於7月1日上路,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四大類對象,內用餐飲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違規的業者第一次勸導,第二次處罰1200至6000元。

環保署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相關作法,副署長沈志修表示,環保署今年4月民調,7成民眾知道此一政策,其中82%支持。四大類對象全國約8千家,環保署建議這些業者可選用的替代方式包括,直接喝、紙吸管、取得環保標章的生物可分解塑膠、竹吸管、不銹鋼吸管、矽膠吸管。

至於工廠出廠就已經附帶塑膠吸管之飲料,這一波不再管制之列。另外,環保署實施一段時間之後,將進一步評估外帶飲料、手搖飲料業者,是否禁止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

環保署廢管處長賴瑩瑩表示,去年6月預告草案至今一年,許多業者已經採取因應方案,譬如採用免用吸管的就口杯或提供替代材質吸管,環保署估算,新制實施後,未來每年減少一億根塑膠吸管、約1%的塑膠吸管使用量。

環保團體綠色和平表示,此一政策領先亞洲,也能逐步改變消費者的飲用習慣。麥當勞已開始施行口就杯,內用和外帶都不再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環保署其實可縮短外帶也不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的時間表。

另外,環保署目前將生物可分解塑膠吸管作為替代方案之一,綠色和平認為生物可分解塑膠吸管需在特定的環境與條件下才能完全分解,台灣目前缺乏可因應的回收體制和後端處理設施,這些生物可分解塑膠吸管仍可能被隨手丟棄流到海洋和自然環境中,傷害生態,環保署應加以防範。

 

原文網址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