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 資源回收資訊網
資源物品之回收管道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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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配合資源回收工作,可透過以下管道進行回收工作:
 
1.清潔隊:民眾可將家中資源物品於「資源回收日」交給清潔隊回收。
 
2.販賣場所回收點:包括「批發或零售式量販業」、「連鎖式清潔及化妝品零售業」、「超級市場業」及「便利商店業」皆設置有資源回收筒可供民眾使用。
 
3.社區、學校、機關、團體回收點:民眾也可結合社區或學校力量,共同參與資源回收。
 
4.公共場所回收點:加油站、車站、機場、高速公路休息站、大型風景區…等場所。

各資源物品之回收點及回收商之資訊可至「資源回收網→回收處理業→回收處理業查詢」點選欲回收項目」查詢,若遇回收點或回收商拒收情形,可利用『資源回收免費服務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檢舉。